天键电声有限公司
    •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公司简介
      企业文化
    • 产品展示
      综合
      文化
      产品
    • 新闻动态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 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
    • 客户服务
      售后服务
      技术支持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新闻动态Site navigation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联系方式Contact


    地 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 话:020-123456789
    网址:www.szmedpark.com
    邮 箱:admin@aa.com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Welcome to visit our

    厦门公示113名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名单

    分享到:
      来源:天键电声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6-01-23 02:06:14  【打印此页】  【关闭】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11月22日,厦门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公示瑞幸咖啡(中国)有限公司食品安全总监马迪等113名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公示连锁销售企业总部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总监名单,名企接受社会和新闻媒体监督。业食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品安《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要求具有一定规模的全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同时,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监名并按要求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厦门食品安全总监、公示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名企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规定》还明确了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的业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集中用餐单位的品安食堂,主要包括: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全总连锁餐饮企业总部;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监名连锁销售企业总部;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厦门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等。

    为全面贯彻落实《规定》、推动提升厦门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厦门市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积极宣贯、部署落实,大力推动食品销售企业贯彻落实《规定》精神,建立完善相关制度,配齐配强食品销售企业食品安全总监。

    此次公示的113名食品安全总监分别任职厦门辖区2家大型食品销售企业、92家中型食品销售企业、14家连锁销售企业总部和5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总监职务,将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相关管理职责。

    责任编辑:李佳榕
    上一篇:厦门翔安:立案查处9起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猪肉案
    下一篇:江苏南京召开中小学食品安全工作会议  

    相关文章

    • 恶意投诉为自己牟利 投诉人被立案侦查
    • 一次不跑! 江西南昌商标质权登记升级
    • 广东、浙江市场监管部门连夜排查汉堡王
    • 山东公布4起食品药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
    • 广西百色市场监管局: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 别被装修“全包价”套路了
    • 亮出消费诚信名片 广东省持续推动消费投诉公示
    • 一只鹅带动的“致富经”
    • 从源头到餐桌环环过检 福建厦门市场监管部门保障春节后用餐安全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半年商标注册量为262.9万件

    友情链接:

    公司简介|产品展示|新闻动态|成功案例|客户服务|人才招聘|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6 Powered by 天键电声有限公司   sitemap

    0.0725s , 12306.28125 kb